读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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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图书资产管理,引导读者规范使用图书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借阅证件的管理

1、读者一律凭本人校园卡入馆借阅,校园卡需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对转借、代借者一经发现,将暂停图书借阅功能,经本人解释原因后持系部证明方可恢复。

2、校园卡丢失应立即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读者本人负责。

二、借阅期限的管理

1、学生限借图书5册,借还周期为30天;教师限借图书8册,借还周期为180天。

2、图书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未阅完者需办理续借手续,但仅限续借一次。若逾期未归还者将根据超期时间冻结其借阅权限(从图书还清日开始计算):超期30天以下者,借阅权限冻结30天;超期30天至180天者,借阅权限冻结180天;超期180天以上者,将视为遗失图书,按图书遗失标准进行赔偿。

3、若读者所借图书的归还期在寒暑假期间,图书馆将对该归还期内图书作相应延期。读者可在开学后的10日内归还所借图书,过期不还图书,则将假期一并计算超期时间。

4、典藏图书、现刊、过刊等一律不外借,只能在规定地点查阅。

、阅览空间的管理

1、读者要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及交谈,将手机保持静音状态。

2、读者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室内不得吸烟、吃零食。

3、读者要爱护阅览空间的公物和图书,严禁涂划污损。

4、不得携带书包、书刊等物品进入阅览空间,应将其放置存包柜内。

5、书刊阅读完毕后,将书刊放回书架原位置摆放整齐。

四、图书遗失的管理

遗失图书的读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寻找,确认图书遗失需立即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1、可以用同版同名同装帧的新书抵赔。

2、遗失单册图书按原价赔偿。

3、遗失成套图书中1册或数册:若每册图书上未注明单价,则按全套价格赔偿;若每册图书上注明了单价,则按单册价格赔偿。

4、图书中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将参考同类图书的价格相应赔偿。

五、图书毁损的管理

在借阅时,读者应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缺页、画线、污损、破损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况,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读者应自觉爱护本馆图书资料,不得故意毁损图书,图书馆对毁损图书者将冻结其借阅权限30天;情节严重者视为遗失图书,按图书遗失标准进行赔偿。

六、图书偷窃的管理

读者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馆外,即认定为偷窃图书。偷窃行为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退离人员的管理

教职工在完成其退离职程序时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相应手续,清还所借图书。超期图书应立即归还,遗失图书按图书遗失标准进行赔偿。

学生在毕业、退学、休学、开除学籍离校时,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相应手续,清还所借图书。超期图书应立即归还,遗失图书按图书遗失标准进行赔偿。

八、赔偿程序的管理

图书馆向相关读者(包括退离职人员、离校学生)提供相应赔款清单,该读者到财务处缴纳赔款后,凭财务处的缴费收据至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