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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6-20   浏览次数:

皖教秘师〔2016〕3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

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管理专业化水平,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雁工程”,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和对台交流工作计划,经研究,委托安徽科技学院举办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 016年,我省计划培训32名省级以上示范学校的正、副校长(名额分配见附件1)。参训学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法规;

2.长期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丰富的职业教育发展与管理经验;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参训学员选派请商学校主管部门,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校长工作室首席负责人推荐工作进行。

二、培训目标

学习了解近年来国内外职业教育领域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安徽省职业教育发展重大举措和重点工作部署,借鉴台湾职业教育先进的办学理念,促进中职学校校长更新职业教育发展理念,拓宽职业教育视野,掌握现代职教管理的前沿理论、方法和技巧,提升职业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三、培训形式

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继续采取混合式培训方式,培训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安徽科技学院进行,培训时间为6天左右;第二阶段在台湾实践大学进行,培训时间为12天左右。

赴台参加第二阶段培训的人员,根据参训人员的学科专业背景,结合各单位工作安排,于今年下半年分两批组团派出。

四、培训费用

按照合理分担原则,第一阶段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拨付,免收培训费、住宿免费等,参训校长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回工作单位报销。第二阶段赴台培训经费(包括往返机票、在台食宿费等),由派员单位从各地(学校)预算中支付。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项

1.网络报名。请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认真做好派训工作,落实参训学员,并于6月20日起由参训学员登录: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www.ahbvc.cn/zzpx/),录入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密码:05512015)。

2.材料报送。请参训学员填报《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报名表》(附件2),于6月25日前寄送至安徽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王旋老师(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邮编:233100)。

3.报到事项。本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第一阶段培训时间定于7月4日至9日。请参训学员于7月4日下午18:00前自行前往安徽科技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报到,行车路线为:(G3高速)蚌埠出口—蚌埠市区方向—东海大道—凤阳县城;(G36高速):蚌埠北出口—解放路—胜利路—凤阳县城,或凤阳(小岗村)出口—临淮关—凤阳县城。

联系人:王旋,电话:13615508363,0550-6733107。

附件1.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报名表.doc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